1.墙体节能工程质量验收
(1)适用于采用板材、浆料、块材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验收。
(2)墙体节能工程应在主体结构及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,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.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。
(3)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施工前,应对基层进行处理,使其达到设计和施工工艺的要求。
(4)当墙体节能工程采用外保温成套技术或产品时,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耐候性检验。
2.材料的复验
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,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:
(1)保温板材的导热系数、材料密度、压缩强度、阻燃性;
(2)保温浆料的导热系数、压缩强度、软化系数和凝结时间;
(3)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;
(4)增强网的力学性能、抗腐蚀性能;
(5)其他保温材料的热工性能;
(6)必要时,可增加其他复验项目或在合同中约定复验项目。
3.墙体节能隐蔽工程验收
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,并应有详细的文字和图片资料:
(1)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;
(2)保温板粘结或固定;
(3)锚固件;
(4)增强网铺设;
(5)墙体热桥部位处理;
(6)预置保温板或预剞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;
(7)现场喷涂或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。
(8)墙体节能工程的隐蔽工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验收。
4.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
按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》GB50300规定进行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。当需要划分检验批时,可按照相同材料、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 ~1000㎡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,不足500㎡也为一个检验批。 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,由施工单位与监理(建设)单位共同商定。